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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告] ┇┅魔法大学美术学院┅┇ 版规

本主题由 千琪 于 2008-9-1 20:03 打开

┇┅魔法大学美术学院┅┇ 版规

大家都是喜欢做设计的,不管是工作也好,或是爱好,相聚在一起就是缘分。不太想有太多的规矩约束大家。
不过有些地方还希望大家注意,谢谢合作!会不断更新请大家多留意。

版规暂行办法
1.任何人不得发布任何不良信息,包括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、违反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,不得发布造谣、诽谤他人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,不得上贴暴力、色情、迷信及令人反感的的言论,请勿发布宣扬种族歧视、地域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和消息.
2.禁止讨论/提供有关PHOTOSHOP及FIREWORKS正式版下载信息.
3.禁止任何广告行为,非必须外部链接/未经授权公布得QQ群视为广告行为.
4.禁止发布病毒,木马,恶意代码的链接.
5.严禁发表带有恐怖色彩、吓人恶作剧等一类图片.
以上情况斑竹将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直接对发贴进行处理.
6.绝对支持原创,文章符交流主题. 优先给予原创帖子加精.
7.请勿发表与本版主题无关的贴,请勿回复与主题无关的恶意回复.
8.转贴请注明,请尊重原作者的权利,杜绝抄袭和剽窃.
9.如对版主的任何操作有异议,请到论坛事务区提出.

高亮贴及精华贴标准
高亮贴:
1.要求内容简洁明了,能让大家很容易的学会.同时内容精彩(精彩的含义见仁见智,请不要钻字眼)
2.作品展示贴要求原创作品,且美观新颖.
精华贴:
1.满足高亮贴的标准,并高于高亮贴的标准.
2.原则上要求教程类为原创.转贴内容原则上不予加精.
3.作品展示类获得较高的回复率可以酌情给予加精.

版友权利
  
1.遵守【意见版面规则】进行发帖.
2.对论坛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力.
3.投诉监督管理人员和管理行为的权力(投诉地点请到论坛事务区) .
4.维护自身权益的投诉权.
5.维护他人权益的投诉权.

以上为魔法大学美术学院的试行版规,斑竹保留修改的权利,如有改动,以附带修改日期为准,不作另行通知!请用户自觉遵守言论与处罚条例,并对我们的管理进行监督,同时提出你的意见与建议.希望广大玩家能与我们一起,把我们的论坛版面创建成一个环境良好、气氛融洽的沟通平台,为更加完美而努力!


2007年7月7日补充:
请大家在回帖时,务必尊重发帖人的劳动.无论您对发帖人的观点或者文章有任何的意见或建议甚至是不满,请用恰当的语言来表述.试想一下如果您辛苦的发帖却被人批得体无完肤,您是怎样一种情呢?所以请大家务必注意,回帖的时候请一定尊重发帖人的劳动.任何不恰当的语言或其他类型的表述,版主有权进行警告甚至扣分.严重的版主有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直接进行处理.请大家理解,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配合和理解,并感谢大家对魔法城的支持.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Krora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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